该装置根据*、质量监督总局防火规范G016-2014标准设计,GA498-2012标准生产,严格按照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CDCS233:2007技术规程安装。灭剂为无毒、无味、无污染、无公害、环保型易清洗食用油灭火剂。
公司的技术生产基础雄厚,拥有多台数控加工设备,对“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每一个零件都做到公司自行生产和精细加工。是国内一家自行生产、加工、组装的厂家;从而大大提高了质量降低了成本。欢迎新老客户参观、考察。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GA498-2012
4.3 基本参数
4.3.1 工作温度范围
装置的工作温度范围应为4℃~55℃
当产品设计工作温度范围出上述温度界,应在产品标牌上做出性标志,相关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也应按实际温度范围相应调整。
4.3.2 大工作压力和贮存压力
装置大工作压力及容器的贮存压力由生产单位公布。
5.1.1 外观与标志
5.1.1.1 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非耐腐蚀材料部件的外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紧固件应无松动。
5.1.1.2 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外表面应用中文标注出灭火剂名称、灭火剂充装质量及灭火剂有效使用期,字迹应明显、清晰。驱动气瓶应标出驱动气体名称和充装质量(或压力)。
5.1.1.3 在装置的明显部位应设置耐久性铭牌,铭牌上应标注出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代号、贮存压力、灭火剂类别、灭火剂充装量、使用温度范围、生产单位、出厂日期等内容。
5.1.2 启动方式
5.1.2.1 机械启动式的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5.1.2.2 电启动式的装置应具有自动启动、手动启动和机械应急启动功能。
5.1.2.3 机械应急启动的操作机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有防止误动作的措施,并用文字或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防止误动作机构的解脱力应大于20N且小于等于100N;
b)手动操作力不应大于150N;
c)指拉操作力不应大于50N;
d)指推操作力不应大于10N;
e)手动操作位移不应大于300mm。
5.1.3 联动性能
5.1.3.1 装置在不同方式启动时,其动作均应准确、、无故障;试验过程中各部件的密封部位不应出现泄漏现象。
5.1.3.2 装置启动时燃气联动阀应能立即关闭。
5.1.3.3 具有水冷却功能的装置,在灭火剂喷射后,水流联动阀应能立即开启喷水,自动切换时间不应大于5s。
5.1.3.4 装置联动运行时喷嘴的喷射性能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安装电气火灾检测设备
电气火灾在火灾总量中占比高,性强、隐蔽性大,是单位和消防部门的薄弱环节,以技防的手段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非常必要。《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016-2014)和《火灾自动系统设计规范》(G116-2013)对具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电气火灾器、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对于不涉及装修改造或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较为困难的单位,可选用智慧式电气火灾安全隐患设备,以无限传感技术实施电气安全综合式检测(包含电流、剩余电流和导线温度)。
设置的“手动启动”按键应有避免人员误触及的保护措施,设置“紧急中断”按键时,按键应置于易操作部位。“手动启动”和“紧急中断”的状态应有明显的光信号显示;
d)有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显示功能;
e)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及装置启动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的接线端子;
f)具备自身(包括探测、控制回路)故障报警显示功能。
5.3.3.2 机械启动式
机械启动式装置的控制盘应具有以下控制及显示功能:
a)有灭火装置启动的反馈信号以及燃气联动阀关闭信号的显示功能;
b)提供控制外部设备的接线端子及将装置启动信号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的接线端子。
5.3.4 其他性能
控制盘的耐气候环境、耐机械环境、抗电干扰、耐电压、绝缘电阻、部件性能等应符合GA 61—201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