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灶台自动灭火系统主要应用于:宾馆、饭店的厨房、体育场馆的配餐中心、大、中、小餐厅、快餐店机场的配餐中心、机关及的厨房、大型写字楼餐厅、工矿企业的厨房、大专院校食堂等。
在厨房的烹调区不应使用扑救B 类火灾的气体(如二氧化碳、哈龙等)灭火器,
因为该类灭火器不适用于已加热的油脂。例如:NFPA96《商业烹饪设备的通风及火灾防护标准》中即规定“在厨房的烹调区不应使用扑救B类火灾的气体灭火器,因为此类灭火器不适用于已加热的油脂”。
由于厨房结构和火灾特点, 采用立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或水灭火系统扑救厨房的火灾是不经济的,
即使建筑物已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若利用该系统来扑灭厨房灶台火灾也是比较困难的, 且管道安装影响美观、系统扑救食用油品火灾效果不佳,
难以实现对燃气源、风机等的联动控制。因此, 对高温油锅引发的厨房火灾有效的灭火方法是: 发生火灾后, 立即自动切断燃气供应阻止进一步的燃烧,
喷射合适的灭火剂实施灭火, 并降低油表面的温度。灭火后自动切换成喷射冷却水雾, 进行大面积的冷却, 防止火灾的复燃。
动作温度
感温器的公称动作温度应根据不同的安装场所及位置可选用74℃、100℃、138℃、182℃、232℃、260℃等不同级别。
感温器的动作温度按6.2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不应过[X±(0.035X+0.62)](X是公称动作温度,单位为℃)规定的范围。
5.10.2 热稳定性
感温器按6.2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不应动作。
5.10.3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5.11.1 驱动力
驱动器的驱动力应符合GA61—2010的规定。
5.11.2 工作性
按6.17.5规定的方法进行性试验,驱动器动作应准确、灵活,不应出现任何故障或结构损坏(正常工作时允许损坏的零件除外)。试验后驱动力应符合5.11.1规定。
5.11.3 耐腐蚀性能
5.11.3.1 耐盐雾腐蚀性能
按6.1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盐雾腐蚀试验,驱动器及其附件应无腐蚀损坏。试验后驱动器的驱动力不应下降,进行一次常温下的工作性试验,结果应符合5.11.2的要求。
5.11.3.2 耐氨应力腐蚀性能
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氨应力腐蚀试验,驱动器及其附件不应有裂纹、损坏。雾腐蚀试验,感温器及其附件不应有明显的腐蚀损坏。试验后,感温器的动作温度应符合5.10.1的规定。
产品特点
☆我公司设计的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的造价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保护设备数量(灶台数量、烟道长度等)确定,其造价国外进口的同类别产品。
☆该装置使用厨房灭火剂灭火、灭火、灭火时间内燃油不喷溅、不会伤及人和使油火蔓延、油火熄灭后不复燃、无环境污染、灭火后易清洗等特点,为大型餐饮业和食品加工厂提供了安全**。
☆装置体积小,安装不占厨房面积,只占用空间位置。性能,启动灵活,操作维护简便。
㈣ 应用范围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主要用于:宾馆、饭店的厨房、体育场馆的配餐中心、大、中、小餐厅、快餐店、机场的配餐中心、机关及的厨房、大型写字楼餐厅、工矿企业的厨房、学校食堂等。
在厨房的烹调区不应使用扑救B类火灾的气体(如二氧化碳、哈龙等)灭火器,因为该类灭火器不适用于加热的油脂。例如:NFPA96《商业烹饪设备的通风及火灾防护标准》中即规定“在厨房的烹调区不应使用扑救B类火灾的气体灭火器,因为此类灭火器不适用于已加热的油脂”。
材料
连接管、管路、管件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制造,不应使用热镀锌管、铸铁件。
5.12.2 密封
按6.15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密封试验,试验期间不应有渗漏现象。
5.12.3 强度
按6.16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5.13.1 装置容器中充装的灭火剂应为获得市场准人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5.13.2 驱动气体选用氮气的 对装置和部件的性能检验,应依据被检样品的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条件,遵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任何部件的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应在液压强度试验后进行。
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应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应符合GB/T 8979的规定。,试验期间不应有渗漏、变形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