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已于2007 年3 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也已于2007年5月1日正式生效。今后,新建或改建的公共场所建设项目中使用的上述各类产品的燃烧性能必须满足GB20286的规定,同时要求加施具有防伪功能的阻燃标识
公共场所的界定是: 1) 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4)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GB20286-2006《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
阻燃1级
装饰墙布(毡)、窗帘、帷幕、装饰包布(毡)、床罩、家具包布、其他
阻燃2级
阻燃塑料、橡胶制品
阻燃1级
电线导管、燃气管道、插座、开关、灯具、家电外壳、电线电缆、其他
阻燃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