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灭火装置,目的就是在厨房发生火险的时候用于灭火的一种半自动化消防设备。根据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在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简介
㈠ 灭火剂简介
商业用厨房灭火装置可分为干式和湿式两大类。干式灭火装置一般以充装细粒干粉灭火剂为主。湿式灭火装置充装水灭火剂为主。我公司采用湿式灭火装置--厨房灭火剂,依靠定量的灭火剂来扑灭火焰,主要靠与高温食用油表面接触,发生反应,在大量吸收热量的同时,生产泡沫覆盖层,隔绝氧气,实施灭火。防止油锅火复燃的方法是靠喷放冷却水,使油温降低至油脂本身自燃点
363℃以下。该类灭火系统具有灭火,灭火后易清洗现场等优点。
㈡ 工作原理简介
易熔金属感温—控制盘启动式工作原理:
①厨房灶台油锅发生火情时,火焰发出的热量使易熔金属感温器动作,平时灶台热量达不到感温元件动作的温度不会造成误喷(建议正常炒菜时,避免炒菜锅长时间离开火眼,以免火焰长时间给予上方易熔金属感温器热量,造成误动作),传递探测信号给控制盘,输出启动信号、启动驱动阀,驱动气体进入灭火剂瓶组,将灭火剂通过虹吸管送出,通过雾化喷嘴喷出,覆盖在油锅表面,迅速将火扑灭。同时灭火剂通过排烟罩喷嘴、烟道喷嘴喷洒在排烟罩、烟道内扑灭火焰,带灭火剂喷放完毕后,通过水流阀机构继续给灶台油锅及烟道降温,灭火效果和不复燃。
②灭火信号输出同时,控制盘输出燃气关闭阀关闭动作信号、停止燃气供给。
③发现火情时亦可用手动启动装置,其灭火工作原理与自动灭火工作原理一样。
④灶台油锅上方配有特殊雾化喷嘴,灭火时喷射压力平稳,使油锅燃油不发生飞溅。
⑤当系统灭火剂喷完后,系统打开冷却管路水流阀。冷却水通过灭火剂管道和喷嘴喷洒,迅速冷却油锅及灶台设备表面。
6.4 灭深炸锅火和炒菜锅火试验
6.4.1 试验准备
6.4.1.1 试验条件
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a)试验应在室内进行;
b)试验前将按额定充装量和贮存压力充装的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放在低贮存温度下放置16h以上;
c)装置的管路、管件、灭火剂充装量、喷嘴的布置、喷嘴的数量及安装高度等数值应按生产单位提供的技术文件及使用说明书安装;
d)喷嘴应按使用说明书中允许的大安装高度及不利的角度安装;
e)试验应在装置设计允许的大管径、多支路、长管路的条件下进行;
f)试验灶具应放在一个不利点的喷嘴下方,即小喷洒速率喷嘴的下方;
g)温度测量是由浸没在油脂中的热电偶来完成,应采用直径1.0mm的K型热电偶。
6.4.1.2 喷嘴喷洒速率测定
在每个喷嘴的下方放置一个用来收集灭火剂的容器,启动装置,当灭火剂喷射结束后,对每个喷嘴下装有灭火剂的容器分别称重,并计算出每个喷嘴对应的喷洒速率。灭火剂质量小的容器对应的喷嘴为小喷洒速率喷嘴。
6.4.2 灭深炸锅火试验
6.4.2.1 深炸锅的尺寸由生产单位按使用说明书提供,深度不应小于229mm且任意截面形状一致;加热源为电炉、气炉或丙烷炉;燃料为自燃点不357℃的食用油。
6.4.2.2 将食用油加入试验锅内,使油面距锅上沿86 mm(油面的测量应在油加热至288℃~315℃时进行);然后将热电偶放置在油面下25mm距锅侧壁不少于76mm处,开启测温仪表,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将加热源开至大,使油的升温速率不7℃/min,在此条件下加热至食用油自燃,燃烧后的食用油温度大于363℃时开始计时,持续2min后,关闭加热源,手动启动灭火装置灭火。
5.12.1 材料
连接管、管路、管件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制造,不应使用热镀锌管、铸铁件。
5.12.2 密封
按6.15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密封试验,试验期间不应有渗漏现象。
5.12.3 强度
按6.16规定的方法进行液压强度试验5.13.1 装置容器中充装的灭火剂应为获得市场准人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
5.13.2 驱动气体选用氮气的 对装置和部件的性能检验,应依据被检样品的设计图样和相关技术条件,遵照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任何部件的气密性试验项目,均应在液压强度试验后进行。
除另有规定外,各项试验应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即: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力:86kPa〜106kPa。,应符合GB/T 8979的规定。,试验期间不应有渗漏、变形或损坏。
㈢ 产品特点
☆我公司设计的厨房设备自动灭火装置的造价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保护设备数量(灶台数量、烟道长度等)确定,其造价国外进口的同类别产品。
☆该装置使用厨房灭火剂灭火、灭火、灭火时间内燃油不喷溅、不会伤及人和使油火蔓延、油火熄灭后不复燃、无环境污染、灭火后易清洗等特点,为大型餐饮业和食品加工厂提供了安全**。
☆装置体积小,安装不占厨房面积,只占用空间位置。性能,启动灵活,操作维护简便。
㈣ 应用范围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主要用于:宾馆、饭店的厨房、体育场馆的配餐中心、大、中、小餐厅、快餐店、机场的配餐中心、机关及医院的厨房、大型写字楼餐厅、工矿企业的厨房、学校食堂等。
在厨房的烹调区不应使用扑救B类火灾的气体(如二氧化碳、哈龙等)灭火器,因为该类灭火器不适用于加热的油脂。例如:NFPA96《商业烹饪设备的通风及火灾防护标准》中即规定“在厨房的烹调区不应使用扑救B类火灾的气体灭火器,因为此类灭火器不适用于已加热的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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