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升降机或吊车2台;
(2)热溶或常温划线机8台;
(3)放线设备2台;
(4)底漆高压喷涂机2台;
(5)涂层测厚仪2台;
(6)打桩机10台;
(7)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2台;
(8)逆反射标线测量仪2台;
(9)经纬仪2台;
(10)水准仪2台。
二级标准编辑
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
(1)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相关专业和机械、工业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2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业绩不少于2项。
K
本规范共分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和公共等工业与民用的耐火等级分级及其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和城市交通隧道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满足灭火救援要求需设置的救援场地、车道、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与《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相比,本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合并了《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统一按照高度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