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14,经住房城乡建设部2014年8月27日以*517号公告批准发布。
此前,我*火设计主要执行《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以及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暴露出的**问题,这两项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发展需要,且《高层民用设计防火规范》与《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相同或相近的条文,约占总条文的80%,还有些规定相互不够协调,急需修订完善。为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教训,适应建设发展需要,便于管理和使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要求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调整<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设计防火规范>修订计划的函》(建标[2009]94号)的要求,此次修订将这两项规范合并,并定名为《设计防火规范》。